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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外與緊急事件處理🔗

若事件中無明顯火焰且無人受傷,且 TA 能夠自行處理,則無需提交正式報告。

若有明顯火焰或人員受傷,則必須儘速向系上管理人員提交事件報告。報告內容應依照 5W 原則撰寫:誰、什麼、何時、何地、為什麼

若事件為重大火災、嚴重傷害或無法控制的情況,則必須依照正式緊急通報程序處理。

緊急事件通報流程🔗

參考資料:https://she.ntust.edu.tw/p/405-1068-81986,c8627.php?Lang=zh-tw

flowchart
    A["事件發生<br>1. 保持冷靜<br>2. 不得破壞現場<br>3. 必要時疏散<br>4. 紀錄 5W"]--"火災"-->B("撥打 119<br>地點:RB 910")
    B-->Z["通知校安中心<br>02-2737-6176"]
    A--"人員受傷"-->C["上班時間:<br>健康中心<br>02-2733-3141 分機 6137<br><br>非上班時間:<br>撥打 119"]
    A=="重大事件*"==>D["上班時間:<br>環安衛中心<br>02-2733-3141 分機 1010<br><br>非上班時間:<br>校安中心<br>02-2733-2886 / 0800-695-995"]
    A=="一般事件**"==>E[系所主管***]
    E-->F[系主任]
    F-->G[院長]
    F--"重大傷亡"-->H["通知家長/緊急聯絡人"]

* 重大事件 包含:

  • 涉及毒性物質的事件
  • 死亡事件
  • 三人以上受傷的事件
  • 需救護車送醫或住院的情況

** 一般事件 包含:

  • 任何與健康或安全有關的情況
  • 有人受傷的事件
  • TA 認為自己無法或不宜處理的情況
  • 需進一步追蹤處理的事件
  • 若已啟動其他通報程序,一般事件報告也須同步提交。

*** 管理人員名單請參閱: https://ttda.ad.ntust.edu.tw/about/